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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科院教发[2017]68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各教学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精品视频共享课程、优质课程、合格课程、青年教改课程立项建设要求,2016年学校组织专家对2012年以来立项的上述课程进行了验收,但有一小部分教师未能完成验收。根据课程建设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对2016年未完成验收的课程进行第二次评估验收(最后一次验收),将对不能达到课程建设要求的课程进行撤项处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对象
2016年未完成验收的6门精品视频共享课程,18门优质课程,4门合格课程,1门青年教学改革课程。
二、评估验收的内容与标准
(一)精品视频共享课程
 1.师资队伍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学术成果丰硕。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主讲(指导)教师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学历、学缘、年龄等结构合理,硕士学位以上或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所占比例≥85%,其中博士学位比例≥20%;老、中、青教师呈合理的梯队。能经常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次数≥5次/学期;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改革,近三年课程组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校级教改课题立项数≥2项,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成果显著。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项。
2. 教学内容
   教学大纲能够反映该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指导思想明确,能准确定位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能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及时把教改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并在教案或PPT上得以体现。能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因材施教、教书育人效果明显。设计的各类实践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培养学生的要求。
   3.教学条件
   已建设课程网站,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电子教材等教学资源全部上网且运行良好,有师生互动。有校级及以上优秀自编教材或讲义或者选用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根据课程特点开发和应用高质量的课件并全部上网。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了有效的文献资料;配备了丰富的与课程教学有关的文献资料,并能及时更新。部分实施了开放式教学,允许学生选择教学内容和时间,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教学效果
近三年,课程组80%教师每年在所在院部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排名处于前50%。学生在与课程相关的竞赛中获奖≥1次。讲课有激情,精神饱满,有一定的感染力。其中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4课时,其他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6课时。
(二)优质课程与合格课程
1.课程组教师在本校课程中心均开设了自己的网络课程,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电子教案、教学课件、重点难点指导、案例材料、习题、实验、参考文献、试题库等资源均已上网,且运行情况良好,能满足本课程的教学需要,在教学中发挥了良好作用。
2.优质课程1/6的课时进行了教学录像并上网,其中1/3的教学录像由课程负责人讲授,其他课程组每位成员应保证有1学时及以上的教学录像。合格课程负责人需自行拍摄3-4节课堂教学改革课时的教学录像。
3.优质课程教学教改内容应该>50%;合格课程教学改革的内容应该>30%;网络资源中要有完整的体现教学改革的教案与课件。
4.优质课程在省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5.优质课程视频资源包括为本系教师讲授一堂高质量的教改示范课,合格课程视频资源包括能体现教师教学水平、课堂驾驭能力、教学基本功的公开课,并有录像。
(三)青年教改课程
1.70%以上的教学学时进行了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并能在教案中得到完整体现;同时,课程负责人需自行拍摄4节课堂教学改革课时的教学录像。
2.有完整的、体现课程教学改革的教案与课件,教案与课件中明确标注了每一教学改革课时的具体改革内容。
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
4.为本学院教师讲授一堂高质量的教改示范课,并有录像。
  三、评估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根据上述评估验收内容与标准,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针对评估验收内容及标准给出自评等级,并注明该内容在课程网站中的具体栏目或相应位置,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2.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审阅课程网站进行评估验收。
3.公布评估验收的结果。学校对于 “合格”的课程准予全额报销建设经费;对于“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取消其相关课程称号,并追回所有的课程建设经费。
四、材料要求
1.精品视频共享课程:各教学学院统一将自评报告、标志性成果统计表(上述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稿、支撑材料(一式1份)
2.优质课程、合格课程、青年教改课程:各教学学院统一将验收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稿、支撑材料(一式1份)。
3.材料上交时间:12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评估验收内容中的各项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各课程立项之日起至2017年11月。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
电话:0746-638159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知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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