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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各直属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湘组〔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任务

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二、排查步骤

(一)集中摸排。3月15日前完成

1.登记对象。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所有党员,包括离职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后勤总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组织关系未转走的党员、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2.排查方法。各直属党组织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预备党员)、党员活动通知单(学校组织部开给各直属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包括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要对历年来流出本党组织,但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本党组织的党员情况进行详细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 (附件1)第一页内容(不由党员自己填写),对流动党员、失联党员进行重点登记。

(二)联系查找。4月5日前完成

1.查找对象。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

2.查找内容。各直属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进行逐一清查,并通知党支部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

(三)登记造册。4月5日前完成。

1.各直属党组织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附件1)第二页内容。报学校组织部核查(电子稿报送学校组织部1571903512@qq.com)。

2.党委组织部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4月1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工委组织部。

(四)规范管理。5月底前完成。

1.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

各直属党组织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电子台账(党委组织部统一格式),及时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变更情况,定期维护更新。

党委组织部全面清查和审核党员档案材料,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按照党员档案保管权限落实管理责任(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由各直属党组织负责管理,教职工正式党员档案材料由学校档案馆负责管理,学生正式党员档案材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管理)。

2.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要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各直属党组织中存在流动党员情况的应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处置。6月底前完成。

各直属党组织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并将处理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

(六)分析总结。7月底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工委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此项工作,党委组织部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直属党组织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直接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防止走形式、出偏差。对工作不深入、应付了事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排查结果失实失真的要责令重新进行,对在排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的规定,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在进行组织处置时要严格认真、稳妥有序,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措施,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四)加强统筹协调。排查和联系查找过程中要主动与当事人、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调,统筹利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如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信息登记表(备注:附件表格请到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关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有关表格的补充说明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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